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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讯类型: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07年11月26日11:13
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7.11.17
截 止 日 期:2007.11.26
招 标 代 理:
地 区:广州市
根据穗开管办[2007]38号文批准,广州市萝岗区水利管理中心现对金坑水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金坑水库综合整治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萝岗区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钟伟智 联系电话:020-8211186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劲杉 联系电话:13570799543
三、建设地点: 萝岗区金坑水库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不分标段;内容:1、坝顶、坝肩、进库公路硬化及防汛道路照明;2、围墙及保安亭;3、停车场及配套设施;4、坝下场地植树绿化等。
五、预计发包价: 155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i]:
2007年11月21日----2007年11月2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 三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5年1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7 年 11 月 22 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2005年1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限价为经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下浮,下浮率 10% 。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文章来自:
滑模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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