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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桩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讯类型: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07年8月23日11:24
 
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7.08.15
截 止 日 期:2007.08.21
招 标 代 理: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一、工程名称:广州广日工业园桩基础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470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01616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石楼镇跨国产业园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1、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及说明,具体承包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最终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
①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管桩、基础工程、混凝土搅拌桩、螺栓预埋的施工。
②与主体施工及桩检测单位的施工进行交接或配合。
2、招标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物流有限公司、广州中联电梯导轨有限公司、广州电梯集团配件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机有限公司六个项目。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分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人民币。(桩基础工程预计发包价为13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年 8 月 21日
上午9:00时至11:30时  下午2:30时至4:30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不含暂定壹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建筑等相关专业壹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4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以广州地区的交易中心或其分部核发的为准,中标通知书核发日期必须在2004年1月份之后;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电话等资料,以方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将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1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2004年1月至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以广州地区的交易中心或其分部核发的为准,中标通知书核发日期必须在2004年1月份之后;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电话等资料,以方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将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受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其他受托人不予受理,报名时项目经理必须到现场并带备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随机抽取2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 、其它说明:
1、参加本工程的各种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报名、抽签会、招标会、咨询答疑会、开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其中参加抽签会、招标会、答疑会必须在开始时间30分钟内到场,否则按自动放弃该次投标处理。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2、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3、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4、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文章来自:滑模机械网
文章作者:信息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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