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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城扩建工程(龙津广场)招标公告
资讯类型: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08年1月21日16:30
 
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8.01.12
截 止 日 期:2008.01.21
招 标 代 理:
地 区:海丰县


 

招标单位:海丰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工程名称:海丰服装城扩建工程(龙津广场)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玻璃幕墙安装、电梯安装、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

工程规模:框架/四层,总建筑面积9860m2,工程总造价约1300万元

工程地址:海丰县人民北路36号;报名地址: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7日09:00-11:30时,14:30-17:00时

工期与质量:工期:330日历天,质量:合格标准。

对投标申请人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近一年内(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未因不良行为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施工企业(以建设信息网公布信息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需要授权委托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报名前向汕尾市建设局办理投标登记,并提交投标登记证明或驻汕尾证明原件;

7、提供电梯制造商[推荐制造商品牌:日立电梯(中国)、上海三菱、深圳乔治、广东台日]选择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8、近五年(2002年11月-2007年11月)承建过8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一项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以一个单项合同为准) 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应装订成册并装袋,资料封面和装袋表面均注明“海丰服装城扩建??查申请书”,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材料,任何时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已经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招标人按本公告要求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海丰服装城扩建工程(龙津广场)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查申请书”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招标人发给《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以传真的形式通知)。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经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5名至11名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2、经资格审查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1名时,采用随机摇珠方式确定11名正式投标人。所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需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到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摇珠会确定正式投标人。首先由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被委托人如与报名时的被委托人不同人的,需另带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本人到场,经招标人核查后仅限一人进场。

3、经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海丰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660-6682995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242959

文章来自:滑模机械网
文章作者:信息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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