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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资讯类型: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08年3月26日17:4
 
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8.03.19
截 止 日 期:
招 标 代 理:
地 区:广东省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海珠区艺苑南路13-31号地块 。
1.2.3 工程范围: 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50722平方米,包括新建教学业务用房1栋26310平方米;图书馆与实训中心11312平方米;学生宿舍与公共食堂13100平方米   。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地证[2008]95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粤发改社[2007]1231号                                   。
1.2.6 资金来源:      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1.2.8 合同范围: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注释] 合同范围可删除不需要的内容。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主项资质证书为 (a) 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释] 从下列资质证书中选一项:
   (a) 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b) 道路工程: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c) 桥隧工程:市政公用行业(桥隧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d) 自来水工程: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e) 污水处理工程: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f) 环境卫生工程: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工程)或环境保护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g) 岩土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h) 工程测量:综合类或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i) 装饰景观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或建筑装饰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j) 轻型钢结构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轻型钢结构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k) 幕墙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幕墙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l) 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消防设施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m) 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智能化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n) 绿化工程:市政公用行业(绿化工程)或绿化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o)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o) 其他行业工程: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1.4.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副项资质证书为                        。
[注释] 不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以凭主项资质证书参加投标,在中标后选择经招标人同意的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单位合作完成任务。
1.4.4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
1.4.5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6 申请人须由正职或副职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7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a)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
   (b) 结构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c)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d) 其他工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8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申请人必须派项目负责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a)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 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d)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e)公司执照营业、公司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f)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h)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和投标截止时间
 
1.6.1 集合时间:                                  。
1.6.2 集合地点:                                  。
1.6.3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不少于 25 天。
[注释] 设计投标不少于30天,其他投标不少于20天。
 
1.7    投标和中标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146.5 万元,下浮20%后(方案设计费不下浮),工程设计费的上限价为120万元。
1.7.2 方案阶段设计费: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14.65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5.127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3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2.93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0.732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5%);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没有方案阶段的工程,按全部设计费5%计算方案阶段设计费,从初步设计费中扣减。
1.7.3 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设计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0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为105.35万元, 全部支付给中标人,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5 工程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  下浮20 %。
[注释] 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6 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收费基准价=工程造价×0.4%─工程设计费×10%,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收费基准价=工程造价×0.3%─工程设计费×1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基准价=工程设计费×10%,根据委托的设计咨询内容逐项计费,收费基准价的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建设规模和咨询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7 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费:收费基准价=工程造价×0.4%─工程设计费×10%,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建设规模和咨询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8 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费:收费基准价=工程造价×0.3%─工程设计费×10%,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建设规模和咨询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9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设计费×10%,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建设规模和咨询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10 工程监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建设规模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如果中标人具备工程监理资质,招标人可以委托其承担工程监理任务。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11 工程总承包收费:勘察设计费按上述原则计算。中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应向招标人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价格、设备采购清单及价格。招标人在交易服务机构公开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价格、设备采购清单及价格,公开接受符合资格并且报价低于公开价格的潜在施工投标人的咨询和投标报价,时间不少于20天。招标人组织施工评标委员会在交易服务机构进行评审,评审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进行,在同等条件下,如果某个投标报价获得施工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一半以上通过,则授予施工总承包合同,其余投标报价不再评审。如果所有投标报价都不获通过,则授予工程总承包中标人施工总承包合同。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8.3 设计咨询工期:中标人应在取得设计方案文件后 5 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咨询报告,在取得初步设计文件后 10 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10 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如果全过程咨询,在接到设计文件后 3 工作日内提交咨询意见。
1.8.4 施工图审查工期:中标人应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10 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审查意见,在取得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5 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审查意见。
1.8.5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是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0.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1.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2   监督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2.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2.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6     
1.12.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2.4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文章来自:滑模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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