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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大厦桩基础与基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讯类型: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08年4月1日11:8
 
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8.03.24
截 止 日 期:2008.03.31
招 标 代 理: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根据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 穗南指经复[2007]27号批准,招标单位对广州南沙水务大厦桩基础与基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沙水务大厦桩基础与基坑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临海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广州南沙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3468230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13424004685 ; 020-82212455-218
传真:8221947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蕉前路东侧
四、工程概况:广州南沙水务大厦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蕉前路东侧,是一栋集水务生产调度、客户服务、供水检测、抢修指挥及办公等功能为一体的办公业务大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5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4600平方米。本工程采用锤击预应力管桩基础,基坑开挖深度约5m,采用水泥搅拌桩重力挡墙支护。本次公开招标为广州南沙水务大厦桩基础与基坑工程施工招标。
五、预计发包价:约1000万元 。
六、招标内容:主要为预应力管桩基础,基坑支护及基坑开挖。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法。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
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3 月 28 日---- 2008年 3 月 31 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即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在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公布的完成初始注册的公告名单内;或在上述部门公布的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名单内。并由投标人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在上述名单内的书面材料(含查询路径),并承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完成建造师的备案手续。
5、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是指工程费用为1000 万元以上(含1000 万元)的有地下室的高层建筑基础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为准,若无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则出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验收证明及建设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下同);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岗位证、职称证书、学历证明、缴纳社保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至本工程报名截止时间,连续缴纳了社保金不少于半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9、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需要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报名时提供机械设备的发票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原件核对);
10、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企业近二年(2005年和2006年)的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未能提供上述报表的单位视为预审不合格。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3、200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出具承诺书,以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书面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的相关内容或书面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14、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5、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6、报名前已办好ic卡手续(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受理);
1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拒绝被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末位工程的相关施工企业和个人的投标报名,具体名单以南沙开发区政府网站公布的为准。(穗南建[2008]39号文)
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十一、报名投标单位提交资料:
1、目录;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印制格式,格式可在下载,一式两份不需装订);
3、资格预审申请函(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能证明资格预审合格的相关的证明文件);
6、诚信声明。
 
投标报名时提交以上相关资料,如是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资料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
 
十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通过摇珠,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四、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原件核对资料目录一览表》,(一式 二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原件核对资料目录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六、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                 [其他媒体]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广州临海水务有限公司广州南沙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二月十九日
文章来自:滑模机械网
文章作者:信息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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