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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及仓库配套宿舍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讯类型: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08年6月30日11:7
 
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8.06.21
截 止 日 期:2008.06.27
招 标 代 理: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仓库及仓库配套宿舍立面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 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仓库及仓库配套宿舍立面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仓库及仓库配套宿舍立面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9022803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苏小姐      联系电话:020-8775020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08号
四、招标内容、规模:仓库及仓库配套宿舍立面改造。规模:仓库1幢,混合结构,地上1层,建筑面积:1032.61平方米;仓库配套宿舍1幢,混合结构,地上6层,建筑面积:1027.20平方米。
五、预计发包价:1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国有资产物业,民营企业投资改造。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6    月    23    日---- 2008 年    6    月    27     日
   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3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6 年 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必须同时提交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 年 6 月 27 日前 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2008年6 月 27 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1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7、由税务部门提供的2005、2006、2007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发标会、答疑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2、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3、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依法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中标人需提供履约保函的保证额为中标价款与最高投标最高报价值之间的差额。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本项目试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人将被要求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文章来自:滑模机械网
文章作者:信息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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